寧採臣從女體肚皮上拿起生魚片,在調料當中滾了一下,慢慢送到嘴裏,然後又喝了一口酒。
時到今日,寧採臣仍然習慣於喝四十度左右的白酒,而不是葡萄酒和啤酒,這也是破綻之一,因爲從前的宋乖從來不喝酒精含量超過百分之二十的液體。
寧採臣帶着六名保鏢,這也是從前宋乖的習慣,這個習慣他保留下來,因爲這樣做比較有派頭,可以隨時享受到服務。
在寧採臣的別墅裏養了幾名小妞兒,他挑選這些人的時候唯一考慮的標準就是從她們身上找到一些與聶小倩相似的地方。
幾百年了,他一直無法忘記曾經的愛侶,還有燕赤霞,那一段歲月是他漫長生命當中最輝煌的一段,他明白無論以後的日子怎麼刺激和多姿多彩,也不可能重演從前的燦爛。
現在周圍羣芳侍候,香氣撲鼻,色慾橫流,可是他卻總感覺到一絲難以言狀的空虛,這樣的情緒原本不應該出現,因爲他歷經五百年的修煉,幾乎已經可做到心如止水,古井無波。
他偶爾也會想,或許自己應該找個安靜的地方待著,繼續修煉和爲人看病算命什麼的,而不是像眼下這麼揮霍無度,縱情聲色。
最近兩個月來,他和阿勇漸漸與宋家的人減少了往來,他認爲這樣可以使自己更加安全,慢慢的,那些所謂的親戚就會疏遠,除了經濟方面的合作之外再沒有其它密切的關係,這樣一來就可以把眼下的生活長久持續下去。
錦衣玉食,淳酒美女,豪車廣廈,出門則保鏢前呼後擁,住宅內傭人盡心侍候,雖然僅僅只是幾個月時間,可是寧採臣已經習慣了這一切,心中的想法偶爾有些變化,可是他明白自己無論如何已經離不開這一切。
古人去,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現在的寧採臣就是這般情形。
他有充足的理由告慰自己的良心,宋乖的錢來路不正,如果僅以最近幾年來的所作所爲看,這傢伙死個十次八次都不爲過。
劫了富有而無德的宋乖和宋骨,濟了貧困的阿勇和自己,寧採臣認爲這是天經地義之事。
邪惡勢力不可能自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適當的強力手段完全有必要,寧採臣覺得自己和阿勇就是執行正義懲罰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