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殺人案,還是比較棘手。
警方順利結案,所有證據都指向趙勇殺人,等於就是鐵案,現在案件被檢察院打回重新調查。
張揚眉頭皺緊,案子已經超出了案件調查的本身。
“趙斌,你那邊的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張揚想到另外一個副支隊長趙斌,相比侯平,趙斌還算和自己一條心。
“差不多了。”
“趙勇殺人案被檢察院打回,你跟進一下,直接去檢察院找嵐清。”
“明白,張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趙斌也算是刑偵支隊的老人,以前常波當常務副局長的時候答應過他,下一任刑偵支隊長肯定推他,很自然就和常波走得近,結果後來常波出事,他擔心自己受到影響,平時做事非常低調。
張揚清了清嗓子,“警方前期的調查沒有任何問題,都是按照程序做的,我請示過領導,實事求是,對接的時候聽聽檢察院那邊的建議,有問題的地方一定要查清楚。案子還沒徹底結束,還有空間。”
”明白。”
趙斌剛剛是在試探支隊長張揚對這件事的看法,同樣是一把局長王東陽對打回案件重新調查的態度,一定不能違背領導的意願。
凌平市第二醫院,命案現場的初步勘察結束,沒有發現明顯外傷,死者宋廉潔有心臟病史,遭受劇烈刺激,心臟病發的可能性極大。
“李書記。”
李威帶着祕書劉茜趕到,這時王東陽還在趕來的路上。
“我要看一眼現場和屍體。”
李威直接走向屍體,雖然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長,現場的這些人對這位過去的領導還是非常敬重。
法醫部的副主任跟在身後,快速將初步檢驗結果說了一遍,發現屍體的位置,把手上面發現的指紋除了死者之外,還有一個模糊的指形,說明在死者使用之前清理過,而且在死者使用前沒有人使用過,兇手碰過把手,但是戴着手套,所以只留下模糊的指壓痕。
“嘴裏的東西在哪?”
李威看着死了的宋廉潔,嘴巴張開的角度,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正常。
副庭長孫昀,清潔女工劉春香,兩起命案的死亡現場,屍體嘴裏都塞滿了紙。
“張隊拿走了。”
法醫部副主任不敢隱瞞,尤其是面對李威的時候,她也擔心自己有責任。
“張揚人呢?”
法醫的檢驗還是非常專業,除了後背右側有輕微蹭傷之外,沒有發現其他傷痕,這也和屍體倒地的位置相符,在鼻子邊緣發現白色微量粉末,懷疑是某種能讓人陷入昏迷的特殊藥物,需要回去進行化驗比對才能確定具體成分。
“張隊應該是帶着人去抓兇手。”
這時大力返回,看到李威和劉茜,他本能的低下頭。
“大力。”
李威清了清嗓子,“張隊說你發現重要線索,直接說出來,正好王局也到了,一起研究一下,儘快破案抓兇手。”
王東陽出現,看到李威和外甥女劉茜提前趕到,他清了清嗓子,“大力,發現什麼就直接說出來,李書記雖然不是公安系統內部人員,作爲市委領導,關心一下案情進展沒有問題。”
“好的王局。”
大力點頭,這時纔敢看向李威,“李書記,我查過醫院的監控,發現可疑嫌疑人。”
“鎖定身份沒有?”王東陽直接打斷,確實是重大進展。
“只拍到後背和側面。”
大力連忙說道,“暫時還無法確認具體身份,需要找到更多線索纔行,剛剛在垃圾桶裏找到嫌疑人丟的東西。”
“什麼東西?”
王東陽清了清嗓子,這時張揚也帶着人返回,垃圾桶裏找到的錄音設備在他手裏,並沒有當做命案證物,他也在等王東陽的進一步指示,確定錄音設備是留下還是毀掉。
張揚的手垂在身側,那枚錄音設備就貼着他的掌心。
王東陽的目光落在他臉上,只停留了不到一秒,然後移開,他看向大力,“大力,你看過監控,說說嫌疑人什麼特徵?”
“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偏瘦,穿深色的工作服,一直戴着帽子。監控拍到他從樓梯間進入住院部,十五分鐘後離開,離開的時候手裏拿着拖布,戴着手套,拖布已經找到,上面提取不到任何信息。”大力頓了頓,“他走的是消防通道,避開了大部分攝像頭,醫院出口的監控沒有拍到,目前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避開監控,第二是換身份繼續留在醫院裏。”
“繼續查監控,張隊,增派警力,大力這方面有經驗,交給他負責,能者多勞,他的安排就是我的意思,誰有意見直接給我打電話。”
王東陽提高聲音,表面上看是在重視大力,其實是在封他的嘴。
這點小伎倆,根本瞞不過李威。
“張隊,大力從垃圾桶裏找到的東西,拿出來吧。”
“垃圾桶找到的。”
張揚故意裝糊塗,笑着看向大力,“大力,有嗎?”
“我……”
大力頓時臉上一紅,下意識的低頭,他性子直,不太懂這些人情世故,但是能看懂形勢,擔心說錯話,索性閉嘴。
“需要我親自調監控嗎?”李威臉色一沉,注意到張揚右手的異常,藉着靠近的機會,突然抓住張揚的手腕。
這樣的舉動,現場的這些人確實沒有想到,包括張揚在內,手肘一麻,下一瞬間手心一空。
“李書記,您……”
張揚抬手,東西已經到了李威的手裏,總不能再搶回來。
“錄音設備,那就一起聽聽。”
李威找到開關,隨着手指按下,錄音設備啓動,宋廉潔顫抖的聲音隨之傳出。
“我收了錢,只能按照對方要求去做……張子航……內部人……”
錄音放完,王東陽的臉色變得極其難看,八年前林曉雯被殺案,這次真的瞞不住了。
李威抬起右手,錄音的音量調到最大又放了一遍。
“都聽到了吧,我們是執法者,不是操控者,如果我們知法犯法,比殺人者還要可恨一萬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