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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忘憂客棧之終結者『肆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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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八歲時家裏突生變故,去了孤兒院,和一羣在孤兒院裏從小長大的孩子比起來,我顯得格外突兀。”程知非靠在沙發背上,閉上眼睛,回憶着他的以前,以及他和浮塵的互相影響……

  剛進孤兒院的頭一個月,我根本沒有朋友,當時新聞鋪天蓋地,報道的全是我家的變故。

  老師在聊,孩子在聊,甚至連負責生活起居的阿姨們也在聊,我家的變故成了他們的談資,我做什麼都會被他們拿來聊天,然後一傳十,十傳百變成了身後的指指點點。

  我痛苦了一個月,那一個月,別人欺我,辱我,罵我,我全忍了,因爲我害怕自己真的會變成他們口中的說的:殺人犯的兒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一個月後,我已經習慣了被他們欺負,習慣了自己最後一個喫飯,習慣了每天整理所有人的玩具,習慣了他們玩我只能旁觀。

  我每天小心謹慎的生活,生怕自己生氣,會被他們欺負的更狠,我都如此忍讓了,還是被他們針對,任何人犯了錯都能往我身上推,而老師也都信了。

  而壓倒我的最後理智的事情,又是他們親手作出來的。

  院長的女兒很大小姐脾氣,他們那羣人踢足球,打到了正在看書的她。

  沒一個人敢去撿,我去了,都還沒開口,院長的女兒先給了我一巴掌“我就知道是你!羨慕我有爸爸疼,你故意欺負我!”

  我又忍了,連說了好幾個對不起,她卻不依不饒了,不僅嚷嚷着要告訴院長,趕我出去,讓我去街上流浪,還招呼那羣真正用球打她的人過來,把我圍在中間,踢球打我。

  正好一顆砸到我鼻子上,我看到血的一瞬間,突然醒悟,我就是殺人犯的兒子,怎麼了?我就不是好人了。

  因爲我忍了他們一個月,他們誰都沒有想到,我爸怕我被我爺爺打死,偷着送我去學了三年的跆拳道。

  我直接把校長女兒打進了醫院,算是一戰成名吧,從那以後沒人再敢欺負我。

  直到半年後,浮塵出現了,他和我一樣,一樣不是一出生就被拋棄了的人,我也看着他受排擠,被欺負,但我沒有幫他。

  因爲我需要一個朋友,一個可以和我做對手的朋友,我果然等到他爆發了,但是他爆發的比我還好,讓院長的女兒天天粘着他,讓所有人怕他又願意和他在一起。

  很怪吧,還有更神奇的,一年後,有位姓沈的心理學博士,需要寫畢業論文,研究犯人子女的心理變化。

  我和浮塵被推薦過去了,他選了我,我本以爲是高興的事,證明我比浮塵強了,結果一個星期之後我再回到孤兒院。

  我和他們完全沒有共同話題了,他們全都覺得我是被領養了,畢竟都長大了,沒人再對我動手,反而是冷暴力,讓我覺得更可怕。

  那感覺,比他們打我還痛苦,每天醒來,沒人跟你說話,沒人提你,甚至所有人都把你當空氣。

  我想打架都沒有可以打架的人,只能不斷找事挑釁浮塵,換來他們的關注。

  又過了一年多吧,照顧寢居的阿姨,突然給我一套新衣服,說第二天,會有一位,姓姜的女士來孤兒院內,領養孩子。

  對方的要求是,越皮越好,最好會打架,體質好的孩子。

  見面當天,院長開心的,就差拉着對方的手跪下了,他終於可以把我和浮塵送出去。

  當時被挑選的孩子有五個,那三個,一看有我和浮塵都退出了,就剩我和浮塵爭了,運氣好,兩個人說不定都會被帶走。

  正式見面的時候,她只問了一個問題“你們相信這世上,有你們看不到的東西嗎?”

  我因爲以前在沈博士家待過一個星期,他信仰宗教,他跟我講過,神存在,但他們不會自己現身,而是通過人傳遞消息,他甚至說他的女兒是聖女,能與神溝通。

  當我回答時,我猶豫了,說信,是因爲沈博士的神神叨叨,彷彿真的有一樣,說不信,是因爲如果真的有,我爲什麼從沒見過爸爸媽媽奶奶來找我,連我最討厭的爺爺都沒見到過。

  就在我猶豫的時候,浮塵先開口了,說的太漂亮了“我信有,但我看不到,如果您願意帶我走,我可以學。”

  聽到浮塵的答案,我就知道我輸了,說了句不信我就跑了。

  沒意外,浮塵被選中了,他走的那天,我故意買了塊粉手帕送給他,爲的是羞辱他。

  但沒想到所有人都哭了,還都哭着在手帕上簽字,院長的女兒居然還寫了‘男神,我等你回來娶我’還畫了個笑臉。

  我肯定生氣啊,學着三國裏的話,酸酸的給他寫了一句,現在想來,也真是可笑。

  浮塵走了也就半年吧,我也被收養了。

  見面時,他們人好到不行,所有人有羨慕我,被高學歷公務員家庭領養走了,可實際呢,所有領養材料都是僞造的。

  他們是房地產商僱的境外殺手,爲的是偷孤兒院的房產證地契,領養我,只是爲了讓我把孤兒院內的路線圖,告訴他們。

  他們選我的理由也很簡單,因爲從我眼裏看到了仇恨,和曾經的他們很像。

  我當時真的是恨極了,我被他們一挑撥,就說了出來,然後我被綁了起來,他們帶着我一起去了。

  出發前,他們告訴我,如果我說的是真的,就帶我去國外重新開始,如果是假的,我會變成一具冰冷的屍體,直到發臭化爲白骨都不會被人發現。

  孤兒院失火那天,我就站在孤兒院大門外,火燒起來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是自己親手毀了孤兒院。

  他們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就離開了,而我卻在樓下,真真的聽到了孤兒院裏的慘叫聲。

  我費盡全力,才掙脫開繩子,跑到宿舍樓去給他們開門,我打開大門的一瞬間,我被門內的氣浪頂飛出去。

  再醒來已經是在醫院了,因爲我的開門,空氣中的氧氣湧入宿舍樓形成二次爆炸,八十多個孩子,活下來的只有不到二十個。

  這件事成了我最大的痛苦,我一直覺得放火的人就是我!

  雖然後來我努力配合調查,但我當時情緒不穩定,年紀還小,嫌疑犯還有易容化妝的可能性,我說的話沒有被重視。

  既然官路走不通,我就想靠我自己找到他們爲孤兒院報仇。

  我當時才十一歲,出院後就被領養了,領養我的,是個有潔癖的奶奶,她的潔癖已經到了病態,因爲年輕時嫌月事髒,直接摘除了子宮,一輩子都不可能做媽媽了,年紀大了,收養我爲她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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